一、总体情况
按照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、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〉若干问题的意见》有关要求,一年来,我局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,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调整了区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,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,分管领导任副组长,有关股室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。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信息公开工作。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。
(二)充实人员队伍。我局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配备了4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,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。
(三)完善审核制度。为保证政务公开信息的来源可靠、内容准确、时间及时,具有严肃性、权威性,我局制定了信息发布管理制度,各类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审核制度办理,未经审核把关的信息不得上报、上网发布,审核严格执行“谁发布、谁审核、谁负责”,做到“凡发必审”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2019年,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,通过落实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、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等措施,信息公开工作已不断完善,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,如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;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;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,公开内容不具体、重点不突出等。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,我局将采取措施加以改进。
1.统一思想认识,规范工作流程。进一步整理我局政府信息,及时公开,定期维护,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,公众能够方便查询。
2.抓好载体建设,丰富公开形式。充分发挥广播、宣传栏、网络等媒体作用,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,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。规范公开栏目,完善公开内容。结合区委、政府的中心工作,适时选取热点问题,深化公开内容。
3.加强培训和监督。做好我局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,加强业务研讨,及时总结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,查找薄弱环节,通过整改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。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无。
清远市清新区水利局
2020年1月22日